关于我分局A、B级出口企业实行网上无纸化退(免)税申报的通知
时间:2009-6-25 [ 大 中 小 ] 浏览次数: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关于我分局A、B级出口企业实行网上无纸化退(免)税申报的通知
各出口企业:
为切实帮助企业提高申报效率,进一步扩大对出口企业的服务举措。我分局定于2009年6月1日起开展网上无纸化退(免)税申报试点工作。
具体事项如下:
1、本次实行网上无纸化申报的企业范围: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等级为A、B级的生产型出口企业。
2、上述出口企业在进行退(免)税申报时不需提供纸质申报资料,只需通过“无锡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”申报退(免)税电子数据。纸质申报资料由企业按原出口退(免)税申报要求自行装订并妥善保管,A级出口企业由税务机关根据需要进行抽查,B级出口企业每半年将纸质申报资料集中报税务机关审核。
3、出口企业的具体申报操作步骤及相关问题处理详见《生产企业/外贸企业无纸化退(免)税申报操作指南》。
4、网上无纸化申报仅限于出口企业的日常退(免)税申报,出口退税单证的申报及办理仍按原来方式进行。
5、试点期间若出现网络故障,导致网上申报无法进行的,企业仍可以进行软盘申报。
责编:七分局
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页